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1284-04-01-679787 | 投资项目名称 | 四会市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第二批) | 招标项目名称 | 四会市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标段(包)名称 | 四会市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位于肇庆市四会市四会市贞山、城中、东城街道,罗源镇、迳口镇、地豆镇、威整镇、江谷镇、下茆镇、大沙镇、黄田镇、石狗镇、龙甫镇。 | 资金来源 |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国债资金和上级资金解决,剩余不足部分资金则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22906.82万占比1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完成四会市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第二批)的初步设计及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编制预算、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缺陷期运行考核、备案及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测绘工作;(2)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编制预算、设计变更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跟踪服务工作;(3)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资料编制归档、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根据招标文件、《四会市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第二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承包方式:包勘察测绘、设计、概算、预算、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相关配合服务、包相关工程咨询及配合服务。招标规模:(1)本项目中共有10个镇街345个自然村,其中28个自然村建设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共建设28个设施点,总处理规模880立方米/天,出水标准执行二级标准,配套新建污水收集管网(不包含接户管)25.565千米;317个自然村采用资源化利用处理方式,修整或新建管渠47.55千米,人口较少的自然村配套建设2-3座污水暂存池,人口较多的自然村配套建设多级厌氧池。(2)本项目针对已完成治理需升级改造的自然村开展相应升级改造及管网修复工程,共覆盖13个镇街321个自然村,其中157个污水纳厂处理自然村需开展雨污分流改造或管网修复工程;61个建设设施自然村需开展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3个建设设施自然村需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重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100个污水资源化利用需开展污水暂存池或预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 | 招标内容 | 完成四会市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第二批)的初步设计及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编制预算、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缺陷期运行考核、备案及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测绘工作;(2)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编制预算、设计变更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跟踪服务工作;(3)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资料编制归档、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根据招标文件、《四会市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第二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承包方式:包勘察测绘、设计、概算、预算、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相关配合服务、包相关工程咨询及配合服务。 | 工期(交货期) | 820日历天; | 最高投标限价 | 19586.933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资质要求:1.1 勘察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1.2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1.3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 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项目负责人要求:2.1 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2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2.3 施工项目负责人: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②持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③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未被锁定(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且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3、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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