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遴选海尾镇高石塘村中间山生产道路硬化工程勘察测绘机构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前期项目谋划工作,现决定遴选海尾镇高石塘村中间山生产道路硬化工程勘察测绘服务机构,现将事项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尾镇高石塘村中间山生产道路硬化工程
二、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
三、业主单位:昌江县海尾镇人民政府
四、招标范围:根据项目需要,遴选选取勘察测量机构1家,开展详细的项目勘察测绘及后期配合服务等工作。(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测绘资质,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本次选择勘察测绘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材料及要求
(一)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二)报价函(格式自拟)。
(三)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四)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类似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提供近三年的3个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或提供该项目在法定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报价说明:本次遴选属前期谋划项目,无项目启动资金,可与中标单位签订对赌协议。(即先谋划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等工作。如项目成熟有资金启动,签订服务合同,相关服务费用按审批后批复为基准价进行下浮报价;若项目未达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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