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公告
发包公告 | ||||
项目编号 | AHJQ-2023-0101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1月04日 | |||
一、发包条件 | ||||
张母桥集镇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暨污水收集管网续建工程勘察测绘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舒城县招标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舒交易(2022)5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
1、工程名称 | 张母桥集镇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暨污水收集管网续建工程勘察测绘项目 | |||
2、发包人 | 舒城县张母桥镇人民政府 | |||
3、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
4、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张母桥镇境内 | |||
5、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张政秘[2022]58号 | |||
6、建设规模 | 控制价为 16.32万元 | |||
7、计划工期 | 5个日历天 | |||
8、发包范围 | 详见设计任务书 | |||
9、发包方式 (承包人确定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
10、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 ||||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截止发包会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无尚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性投标处罚,且在舒城县无在披露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通报。 | |||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1.岩土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负责人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发包会时间); | |||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
四、报名时间、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
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
2、项目发包会开始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3年01月05日16时30分 地点: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预承包人凭邀请函原件及相关资料在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与合安路叉口汉庭酒店四楼)获取发包文件,未获取发包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承包资格。 | |||
五、联系方式 | ||||
发包人 | 舒城县张母桥镇人民政府 | 代理 机构 | 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舒城县张母桥镇 | 地址 | 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与合安路叉口汉庭酒店四楼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陶工 | |
电话 | 18956451088 | 电话 | 13865467955 | |
六、备注 | ||||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报名时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业主推荐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证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以上资料报名时由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场提交原件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截止日前3天向代理机构提出。发包会时间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 5、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0元,以货币形式由预承包人现场提交,在发包会现场点验,逾期将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而被拒绝承包。 7、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承包价的2%。承包人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日内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视作自动放弃承包资格。对故意放弃承包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8、成交单位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成交通知书,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7日内领取,在规定时内未领取取消成交资格。 | ||||
七、公告发布媒体 |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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