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人民政府 委托,现就婺城区安地镇 2024-2025年度限额以内(即测绘服务费30万元以下的项目,如遇到政策性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已招标或上级部门另行招标的项目除外)测绘服务单位招标进行公开招 标采购 , 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供应商 参加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
(一) 项目名称: 婺城区安地镇 2024-2025年度限额以内测绘服务单位招标
(二) 项目编号: NBDX2024-FW121
( 三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四 ) 采购组织类型: 自行 采购委托中介 ( 非政府采购 )
( 五 ) 采购需求:
标项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选定家数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 |
一 | 婺城区安地镇 2024-2025年度限额以内测绘服务单位招标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参与投标有效单位 3家的选1家,4家的选2家,5家及以上的选3家 | 服务期内为对仙源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婺城区安地镇及下属行政村(社区)范围内零星房屋、土地等测绘项目,详细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 以实际项目为准 |
( 六 ) 本项目 谢绝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 基本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并已办理金华市区建设工程三测合一(联合测绘名录库)的独立法人 。
( 2 )项目负责人具有 国家 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 一 )获取时间: 即日 起至 202 4 年 03月13 日 开标时间止 ,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第 二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0 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二)获取地点: 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三)报名 /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 2)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份);
(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
( 4)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注: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 869197510 @ qq .com 。
(四)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 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投标人应 202 4 年 03月13 日 14 时00分前将 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开标将于 202 4 年 03月13 日 1 4时00分在金华 市婺城区安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开标 ,投标人 可以委派 法人代表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为投标人代表时携带身份证原件 )或 授权代表 ( 携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 1人进入开标现场 。
六、 投标保证金: 捌仟元整 ( ¥ 8000 .00元);
投标人应于 2024年03月12日17:00前(时间以代理机构查询到的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至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帐户名: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银行账号:15701012010090026791(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121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 二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三 )特别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 [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 四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15857972787 (二)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329007375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金磐路 656弄36号监督部门: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招投标中心
注 : 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 2 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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