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测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2-09-20 至 2022-09-27 | 撰写单位: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测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测绘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32-00153 项目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测绘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经开区(中德园),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占地测量;面积测量;土方量测量;勘测定界;地籍测绘;数字化地形图;数字化管网图;规划定桩测量;竖向高程测量;坐标测量;坐标转换;航飞测量;提供航摄正射影像图;日常用图;表土剥离方案设计;土地外业核查;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充调查;数据整理;土地利用现状图;历史资料数字化;档案数字化及档案系统;日照分析复核;数据调查,分析,统计,整合及报表填写;制作临时性文件、会议材料、图纸;文件、图纸的扫描、复印、打印等。所有成果交付时间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一、工作内容 序号 | 工作内容 | 预计工作量 | 成果标准 | 备注 | 1 | 占地测量 | 界址点:2700点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城市测量规范》(CJJ/T8)、《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等)要求的成果 | 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界限、位置、面积和分布进行测量,编制报告及制图等。 | 细部点:2500点 | 2 | 面积测量 | 99000平方米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城市测量规范》(CJJ/T8)、《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等)要求的成果 | 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面积和分布进行测量,编制报告及制图工作。 | 3 | 土方量测量 | 10幅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城市测量规范》(CJJ/T8)、《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等)要求的成果 | 对指定位置的土方量进行测量和计算编制报告工作。 | 4 | 勘测定界 | 720公顷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城市测量规范》(CJJ/T8)、《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等)要求的成果 | 对提供范围内土地利用类型调查、成果整理,提供勘测定界图及报告。 | 5 | 地籍测绘 | 15幅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等)要求的成果 | 对土地进行界限调查测绘,土地利用类型调查,界址点坐标测量并编制报告。 | 6 | 数字化地形图 | 220幅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1:500 1:1000 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14912)、《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等)要求的成果 | 对指定范围内的现状地形进行修补测,提供数字化地形图成果。 | 7 | 数字化管网图 | 300公里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城市测量规范》(CJJ/T8)、《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等)要求的成果 | 对指定范围内的现状管网进行修补测,提供数字化管网图成果。 | 8 | 规划定桩测量 | 20件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等)要求的成果 | 根据提供的宗地信息,现场划定宗地界限和四至范围和编制报告工作。 | 9 | 竖向高程测量 | 50组日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等)要求的成果 | 利用RTK和水准仪等仪器,现场提供竖向高程点和编制报告工作。 | 10 | 坐标测量 | 500点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城市测量规范》(CJJ/T8)、《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等)要求的成果 | 根据工程需求测量点位坐标,量算封闭点位的面积,编制成果报告。 | 11 | 坐标转换 | 3650点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等)要求的成果 | 对已有坐标成果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等,求定转换数学模型、进行坐标计算,提供坐标成果。 | 12 | 航飞测量 | 200幅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低空数字航摄与数据处理规范》(GB/T3961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等)要求的成果 | 利用无人机开展空中对地拍摄工作,拍摄成果汇总整理工作。 | 13 | 提供航摄正射影像图 | 175幅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低空数字航摄与数据处理规范》(GB/T3961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等)要求的成果 | 利用无人机开展航测任务,编制正摄影像专题图工作。 | 14 | 日常用图 | 2910平方分米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等)要求的成果 | 制作满足日常工作使用要求的专题图。 | 15 | 表土剥离方案设计 | 25个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1048-201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第1部分:通则》(TD/T1031.1-2011)、《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18)、《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1039-2013)、《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1634-2008))要求的成果 | 对占用耕地且耕作层满足再利用条件的项目编制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 | 16 | 土地外业核查 | 125组日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等)要求的成果 | 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实地调查时对调查对象的相关证件收集与信息表内容填写,利用手机平板等电子设备进行调查拍摄记录工作。 | 17 | 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充调查 | 宗地测量:20宗地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要求的成果 | 对集体土地进行界线权属调查、界址点坐标测量、成果整理,提供权属界线协议书、争议原由书等相关材料。 | 界线测量:50千米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要求的成果 | 18 | 数据整理 | 1500工日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等)要求的成果 | 对提供数据进行包括字段增减,数据合并分离等整理。 | 19 | 土地利用现状图 | 210平方分米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等)要求的成果 | 根据提供线位制作土地利用现状图。 | 20 | 历史资料数字化 | 15000卷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省、市相关文件及沈阳市城建档案归档要求 | 对已有历史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 | 21 | 档案数字化及档案系统 | 5000卷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省、市相关文件及沈阳市城建档案归档要求 | 对已有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针对客户的业务应用需求提供软件产品及应用软件定制开发服务。 | 22 | 日照分析复核 | 1000000平方米 | 成果符合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 64 号 《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要求 | 将新建建筑物周边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原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将分析结果与设计方的日照报告(被复核报告)结果进行对比复核。 | 23 | 数据调查,分析,统计,整合及报表填写 | 100项 | 按照省市相应文件出具对应成果 | 对提供的数据进行位置核实,拓扑分析,面积统计,报表填写等工作。 | 24 | 制作临时性文件、会议材料、图纸 | 90议题 | 按照省市相应文件出具对应成果 | 根据要求制作数据表格、示意图等临时性文件、会议材料。 | 25 | 文件、图纸的扫描、复印、打印 | 1年 |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行业标准的成果 | 提供除了本项目服务需求内的成果复印、打印、扫描外,甲方另行要求的复印、打印或扫描的服务。 | ★二、设备要求 1.项目拟投入的GPS设备20台及以上、全站仪设备15台及以上、水准仪8台及以上、管线探测仪8台及以上、无人机2台及以上; 2.项目拟投入计算机30台及以上; 3.项目拟投入的EPS地理信息工作站达到15套及以上; 4.项目拟投入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系统2套及以上; 5.项目拟投入的作业车辆,达到10台及以上。 (设备提供发票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及设备照片,车辆提供行车证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及照片) 1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2 |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付款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结算方式按供应商服务价格明细表中所报单价及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其中文件、图纸的扫描、复印、打印服务项目最终以服务价格明细表附件中供应商所报折扣后单价和项目的实际发生数量作为结算依据。全年最多支付至本项目预算金额。 ★付款条件:每次支付均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成果通过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开具发票后进行结算。 | 4 |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5 | ★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6 | ★违约责任: 1.如果中标供应商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服务;或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发出违约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在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2)在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 (3)采购单位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单位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采购单位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采购单位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 (1)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采购单位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则每逾期1日历天,中标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0.5‰计算,向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完成服务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中标供应商支付逾期完成服务违约金并不免除中标供应商完成服务的责任。 (2)如中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完成服务日期后20日历天内仍未能完成服务,则视为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成服务,采购单位有权不经催告地全部或部分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还应向采购单位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 (3)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同时具备:1.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2.乙级及以上规划设计资质或甲级建筑设计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0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9月2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54号)大楼南门西侧入口处(楼外),在指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管委会大楼13层) 联系方式: 024-258154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57 邮箱地址: 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王博 电 话: 024-31918388-3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