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管理领域 | 行政处罚事项 (需列出本领域所有行政处罚事项) | 是否制定不予(减轻、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 不制定不予(减轻、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理由 | 权力层级 |
1 | 自然资源 |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责令限期拆除的处罚 | 是 | 无 | 市、县 |
2 | 自然资源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再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的处罚 | 是 | 无 | 市、县 |
3 | 自然资源 |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责令限期拆除的处罚 | 是 | 无 | 市、县 |
4 | 自然资源 | 擅自违法转让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处罚 | 是 | 无 | 市、县 |
5 | 自然资源 | 规划编制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处罚 | 是 | 无 | 市、县 |
6 | 自然资源 | 测绘成果生产、使用单位未按照要求保管测绘成果造成测绘成果丢失或者泄密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7 | 自然资源 | 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从事测绘活动除降低资质等级、暂扣测绘资质证书、吊销测绘资质证书以外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8 | 自然资源 | 将测绘项目发包给不具有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低于测绘成本承包的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9 | 自然资源 | 侵占、损毁、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基础测绘设施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10 | 自然资源 |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利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擅自发布国家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在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活动中使用未经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11 | 自然资源 | 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建立地理信息系统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12 | 自然资源 |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擅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除降低资质等级、暂扣测绘资质证书、吊销测绘资质证书以外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13 | 自然资源 | 违反测量标志保护规定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14 | 自然资源 | 违反规定公开出版、发行、销售、展示、登载保密地图和内部用图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15 | 自然资源 | 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和借用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16 | 自然资源 | 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隐瞒测绘资质等级及信用情况承担基础测绘项目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17 | 自然资源 | 销毁涉密测绘成果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18 | 自然资源 | 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19 | 自然资源 | 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基础测绘成果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20 | 自然资源 | 房产面积测算中不执行国家标准,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房产面积测算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21 | 自然资源 | 测绘单位违法转包测绘项目、未经项目发包单位同意进行分包、将分包项目进行再次分包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22 | 自然资源 | 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23 | 自然资源 | 在地图上发布广告的,广告面积超过整个图籍面积的25%;发布广告的编稿样图未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24 | 自然资源 | 地图及地图产品未按规定送审、国界线或行政区域界线绘制不符合国家规定、地图内容表示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严重错误的、未按照审核意见修改、擅自使用未经审核批准地图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25 | 自然资源 | 未按规定保管测绘成果资料造成损毁、散失,擅自转让汇交的测绘成果资料,未依法向测绘成果使用人提供测绘成果资料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26 | 自然资源 | 从事测绘活动未依法进行项目登记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27 | 自然资源 | 实施基础测绘项目不使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不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28 | 自然资源 |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29 | 自然资源 |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30 | 自然资源 | 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31 | 自然资源 | 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32 | 自然资源 | 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33 | 自然资源 | 采矿权人不按规定测绘矿山(井)采矿工程平面图或者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或者不按规定报送图件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34 | 自然资源 | 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35 | 自然资源 | 土地复垦义务人拒绝、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36 | 自然资源 |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37 | 自然资源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或土地附着物造成耕地荒芜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38 | 自然资源 |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从事土地开发活动和未经批准开发荒山、荒地、荒滩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39 | 自然资源 | 承担耕地开垦和土地复垦的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开垦、复垦或者未按规定开垦、复垦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40 | 自然资源 |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41 | 自然资源 | 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42 | 自然资源 | 不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43 | 自然资源 |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44 | 自然资源 | 《土地复垦条例》施行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领取采矿许可证,《土地复垦条例》施行后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45 | 自然资源 | 采矿权人不按照开采方案和治理方案采剥、削坡和堆放尾矿、废渣,采矿活动破坏矿山地质环境以及对采矿造成地质灾害治理不力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46 | 自然资源 | 采矿权人不按规定闭坑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47 | 自然资源 | 非法用采矿权作抵押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48 | 自然资源 | 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49 | 自然资源 | 探矿权人勘查矿产资源不按照规定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已经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50 | 自然资源 | 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51 | 自然资源 | 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规定缴纳复垦费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52 | 自然资源 | 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规定报告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或者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53 | 自然资源 | 临时占用耕地、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54 | 自然资源 |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55 | 自然资源 | 截留、挪用、占用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和征地补偿、安置补助等费用,以及拒不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用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56 | 自然资源 | 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或者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57 | 自然资源 | 逾期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处罚 | 否 | 省级主管部门还未制定 | 省、市、县 |
58 | 自然资源 | 单位和个人对地质环境检测工作不配合,采矿权人开采矿泉水、地热水资源保护和动态监测不力以及在年度报告中没有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内容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59 | 自然资源 |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60 | 自然资源 | 逾期不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61 | 自然资源 | 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62 | 自然资源 | 擅自转让采矿权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63 | 自然资源 |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64 | 自然资源 |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65 | 自然资源 | 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66 | 自然资源 | 土地使用者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67 | 自然资源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不按规定不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68 | 自然资源 | 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69 | 自然资源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70 | 自然资源 | 破坏或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地面标志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71 | 自然资源 | 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72 | 自然资源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不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73 | 自然资源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74 | 自然资源 | 侵占、移动、毁损地质灾害危险区标志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施标志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75 | 自然资源 | 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进行采矿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76 | 自然资源 | 擅自印刷或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77 | 自然资源 | 采矿权人开采矿产资源不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弄虚作假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78 | 自然资源 | 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79 | 自然资源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80 | 自然资源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81 | 自然资源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不按时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的处罚 | 是 | 无 | 省、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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