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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测绘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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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测绘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132-001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测绘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二、设备要求中第3条调整为:项目拟投入的地理信息工作站达到15套及以上;
2.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二、设备要求中第4条调整为:项目拟投入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系统2套及以上;
3.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二、设备要求中证明材料调整为:(设备提供发票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及设备照片,软件提供购买发票,车辆提供行车证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及照片);
供应商对相关条款须按调整后的内容进行响应,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23日 17时2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54号)大楼南门西侧入口处(楼外),在指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管委会大楼13层)
联系方式: 024-258154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王博
电话: 024-31918388-35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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