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田山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监测与监管系统设备
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PRJ20240717000060
本招标项目吴田山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监测与监管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人为福建城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吴田山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监测与监管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2.项目地点:漳州市长泰区吴田山。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2835800元。吴田山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区内智能化监测与监管系统建设及安装、网络服务等工作,包含设备部分、管线安装服务以及网络服务部分。
三、工期及质量要求:
本工程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部通知为准。设备质保期要求不低于叁年。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为所属的分支机构(如为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唯一授权。授权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并盖法人章,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投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已载明单位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以独立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投标人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须提供有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
3.2本项目分为设备部分、管线安装服务、网络服务,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设备部分任务的投标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注:联合体牵头人可为①承担设备部分任务的投标单位;或②承担设备部分和管线安装服务任务的投标单位;或③承担设备部分和网络服务任务的投标单位。)。且负责承担设备部分、管线安装服务、网络服务中任何一项不得出现由联合体中的2家单位共同承担同一项工作任务的情形,否则视为不响应资格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及各自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投标人应遵守招标文件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招标人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招标、比选等活动。
(5)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函》。
(6)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每页均须盖公章,要求盖法人章、签字的地方按规定要求签字、盖章。
(7)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注: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不满足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8)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注: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不满足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9)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或者符合涉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将被否决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实际控制权为同一公司或者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同单位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7月23日(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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