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土地综合咨询报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
招标范围: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土地综合咨询报批服务项目;
(1)征地稳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调查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通过维稳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批复,获得备案等在内的全过程服务,满足征地报批要求。
(2)地灾报告和压覆矿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用地地块进行地质调查,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办理压覆矿查询。
(3)节约集约用地综合论证报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合现有的建设项目选址论证、节地评价、占用耕地踏勘论证、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等技术报告的核心内容,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从项目概况、方案比选、功能分区和用地规模的合理性、节地水平的先进性、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的可行性等方面编制专章并通过评审。
(4)用地预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前期工作材料,编制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等材料,根据项目要求组卷上报自然资源部门初审,组卷上报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并取得预审批复文件。
(5)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生态管控区的编制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报告并报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6)林地手续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完成使用林地面积、地类、林种、蓄积等情况调查,按规定程序报送使用林地材料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林地审核同意书,协助招标人完成林业用地指标申请等附属工作,编制采伐作业设计书并取得砍伐证。
(7)独立选址征地报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地方政府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完成征地前期调查确认以及协议签订等工作;编制土地报批组卷材料,包括编制一书四方案、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情况汇总表、标注拟占用土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标注拟占用土地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请示报告和审查意见等;逐级上报审查,最终取得省政府的建设用地批复。
完成时间:根据项目进度。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最高限价:8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投标人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及以上资格(含有界限和不动产测绘);
(2)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土资源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投标单位未有因疑似围标串标不良行为在公告期内;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执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复核)
(1)资格审查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
(4)承诺书原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无营业执照,可用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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